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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11年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共招生57

 

525,扬州教育考试院下发《关于做好2011年扬州市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11年各县(市、区)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招生总计划为57人。

    扬州市人民政府20093月份曾下发文件,启动扬州市五年制师范生免费教育计划,并决定建立五年制师范定向培养机制。按照具体要求,扬州免费定向培养五年制师范生遵循“公开计划,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协议定向;免收学费,跟踪培养;考核合格,落实就业”的原则,每年从本市应届毕业生中择优选招一批愿意将来从事教师职业的学生,在与所在县(市、区)政府签订免费定向培养协议后,送承担定向培养工作的学校委培至毕业。

    根据《通知》,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学习期间免收学费和住宿费,学习期满毕业并经考核符合从教资格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编制并安排至所属农村小学工作,任教年限不少于5年。凡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从事教师职业、具备扬州市中等学校招生报考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考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

    具体招生程序为,凡具有高邮、宝应、江都户籍的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单独填报免费定向生志愿。凡填报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参加培养学校(扬州教育学院)组织的免费师范生面试,面试的时间定为620,地点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在本县(市、区)内安排。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户口本。

五年制师范免费定向生实行提前录取,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参照当地四星级高中录取分数线。培养学校(扬州教育学院)在各县(市、区)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定向培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免费定向生及家长必须与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扬州教育学院)签订三方协议,实行定向培养。录取后不再具有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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