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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第三届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课题组:

为深入实施“科研兴考、科研强院”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考试招生科研工作,搭建考试招生研究平台,省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组织立项第三届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共计38项(见附件1)。2023年10月,已组织完成各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根据课题研究的进度安排,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第三届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已完成立项课题的全部研究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考试科研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研〔2019〕2号)要求,院级“重点资助课题”结题,需出版学术专著,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相关论文;院级其他课题结题,需至少发表1篇相关论文。课题负责人至少为1篇代表作(著作、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

二、结题程序

(一)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

(二)准确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见附件2),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可向省教育考试院、设区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鉴定申请。

(三)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包括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2种方式。“重点资助课题”原则上采用会议评审的鉴定方式,其他类别课题两种方式均可采用。通讯评审全体专家组成员还需填写函审意见表(见附件3)。

(四)准确填写课题成果鉴定书(见附件4),将课题研究报告、课题阶段性成果复印件、课题成果鉴定书原件、申请表原件、函审意见表原件等材料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验收。提交材料须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步报送。

三、其他事项

请各课题组成员高度重视课题结题工作,特别是要落实中期评审的专家意见和建议。经遴选,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可在《江苏教育考试科研月报》上展示。

联系人:范美琴、吴豪杰,联系电话:025-83235854、83235969,电子邮箱:wuhj@jseea.cn,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第三届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立项课题

          2.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

          3.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课题成果函审意见表

          4.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课题成果鉴定书

省教育考试院

20241231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第三届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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