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2024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7月23日,2024年全省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省教育考试院院长、党委书记傅祝余部署录取工作,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徐青林强调录取工作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孙慧明、职业教育处副处长李永乐、高校学生处副处长张丽娜,分别对计划管理、招生宣传、学籍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会议由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李拥军主持。
傅祝余通报了前阶段我省高考工作,以及第一阶段本科提前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情况,进一步明确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要求。一是严格招生纪律。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和院校章程进行录检,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严格按照投档比例进行投档。二是规范招生宣传。要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禁不当方式宣传、违规承诺录取等行为。三是强化安全防范。要健全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保障体系,加强重要设备、各类信息系统安全监测,加强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安全保密教育。四是优化考生服务。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五是压紧工作责任。要健全完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制,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监督监察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徐青林对专科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提出纪律要求。他强调,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确保招生录取平稳收官;要严守招生纪律红线,全力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录取环境。
录取现场录检审核组对专科批次招生录取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录取现场各职能组组长及全省高职(专科)院校招生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