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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开展2008级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办发〔200734号)中关于 “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意见,华东师范大学将在2008级免费师范生招生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

华东师范大学成立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保证师范生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2008级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将在上海市、江苏省开展,拟在两地以自主招生方式招收不超过100名的免费师范生,涉及的师范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教育技术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公共事业管理等。

学校将主要从参加过该校2008年优秀推荐生考试的上海市、江苏省考生中选拔综合素质优良且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学生,以自主招生的方式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学生自主申请,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参加面试的人数将控制在300人以内。综合评价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即可获得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资格,且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获得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区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被录取为免费师范生。对于个别从教志愿强烈且从教潜能与发展潜力突出或有明显特长的考生,经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也可予以破格录取。

华东师范大学将在招生网站(地址:www.zsb.ecnu.edu.cn)公布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方案。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218229日间接受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报名申请。申请者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信、推荐信、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等(本校招生网下载有关表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者,可以参加3月中旬举行的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的专家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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