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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要点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紧紧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考试事业”为目标,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教育考试事业科学发展,拓宽教育考试服务功能,打造教育考试优质品牌。全年顺利完成各项招生考试任务,事业发展规模近600万人次,没有发生一起失泄密和重大违纪舞弊事件,全省教育考试事业继续保持稳健、和谐的发展态势。
一、顺利实现“更高满意度的平安高考”目标
2015年我省普通高考共有39.29万人报名考试,共录取各类新生34.89万人,高考录取率达88.8%。一是试题命制科学有度。坚持能力立意,合理控制难度,多个科目均有试题被教育部考试中心评为优秀试题。二是高考改革平稳有序。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照顾加分项目,稳步实施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科学研制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完善自主招生等特殊人才选拔办法,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提前招生和注册入学试点改革。三是考试组织协调有力。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联防联控”“人防加技防”,考试组织工作平稳有序,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未发生群体违纪舞弊事件。四是招生录取严格规范。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政策规定,强化“26个不得”、“十公开”等要求,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五是招考服务切实有效。继续实施“异地高考”政策,为7454名随迁子女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为残疾考生服务,全省共录取残疾考生3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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