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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严把五个关口 强化监考队伍建设

 

近年来,东台市坚持把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近日,该市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严把五个关口,规范监考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国家教育考试的公信力。

《意见》要求,坚持把监考教师管理纳入师资队伍建设范畴,由教育部门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意见》提出,要严格抓好“五个关口”:一是严把选聘关。要求全面建立监考人员管理信息平台,严格实行校长推荐监考教师制度,确保从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中选拔监考人员。对于在历次考试工作中发生舞弊事件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出现差错的教师,要求一律不予聘用。二是严把培训关。对选聘的监考教师,要求一律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意见》对培训的时间、内容、要求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听力测试设备操作人员等培训工作分别提出了要求。三是严把责任关。要求严格落实监考、考务、外监、设备操作等人员的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要求巡视人员和考点负责人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检查监督到位。四是严把考核关。要求对监考人员遵守作息时间情况、参加培训情况、监考工作表现情况、完成工作质量情况等进行量化考核,及时对监考人员进行考核定等。监考人员考核情况一律记入教师个人档案,与教师的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严格挂钩。四是严把奖惩关。对在考务和监考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必要奖励。设立评选“优秀监考教师”制度,每年从监考人员中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并实施奖励。全面落实高考、中考责任追究制度,对考前、考中、考后所发现的违规、违纪、失误、差错等全面实行责任“倒查”。凡监考教师在当年监考工作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在评先、评优、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职称降等、解聘或辞退处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意见》在推进从严治考、依法治考工作中进行了有益探索,对于规范监考行为,严肃考风考纪,促进考试公平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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