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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教育考试院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经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公布,南通市教育考试院荣获“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在各项工作中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招考初心,牢记招考使命,弘扬招考精神,紧紧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领,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切实为民办好实事,在平安招考、诚信招考、和谐招考、满意招考、廉洁招考等方面持续发力,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呈现出干群团结、精神振奋、人心思进、同心同德,共谋发展的大好局面。

下一步,南通市教育考试院将以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为鼓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展示招考良好形象,为“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再立新功,以一流的业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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