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6年中招政策稳中有变
《2016年常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已经发布,标志着2016年常州市中考中招政策正式出台。制定这一政策的指导思想是:一要有利于初中学校的健康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发展;二要有利于高一级学校的自主、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优秀的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要把握好普高和职教的招生比例;三要有利于积极关注各区域教育的均衡发展,尤其是在常州市区划调整的新形势下立足全局促进各区域各层次教育的持续良性发展。2016年常州市中考中招政策在稳定的前提下稍作进一步完善。
基本保持稳定的有:报名和填报志愿仍实行网上填报;考试组织、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分值、阅卷评分等保持与2015年不变;普通高中录取仍然按相关板块区域进行;热点高中分配到初中校的比例继续保持70%不变;职业学校(提前批次计划除外)面向大市网上注册入学不变等。
调整的地方:调整了部分区域中招范围:主城区增加了8所学校;原戚墅堰区3所初中实行3年过渡期政策;调整有关学校的招生计划;中考政策加分更加规范化;扩大自主招生学校数量,由2015年11所增加到15所;自主招生计划人数有所增加。
中招工作在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招办具体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苏教规〔2010〕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坚持阳光招生,强化监督,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监督招生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确保中考中招工作在阳光下平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