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评估我市自学考试助学工作
为了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支持体系,履行并强化自学考试教育功能,引导社会助学规范发展,根据全国考办《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办函[2011]71号)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教考自[2011]21号)精神,省教育考试院组成若干评审小组,对全省2012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参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估。
10月24-26日,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处长汤幼龙、自考处助学科副科长仲海宁、办公室宣传科副科长吴铭、南通市招考办主任助理许晓组成的评审组对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进行了专项评估。
评审组先后赴南通大学、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南通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通纺织技术学院、南通金桥共五家申报学习服务中心,分别听取了自考助学工作专题汇报。五家单位从基本概况、办学理念、工作思路、工作举措等方面详细汇报了各自自考助学工作情况,反映了自考助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评审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自考助学工作中的做法和特色,对我市今后自考助学工作作了具体指导。汤幼龙处长提出,自考要在社会发展转型期凸显自身价值与需求,主动拓展,积极为考生发展提供服务平台,以优势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
评审组还组织召开了由五家单位分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在听取了大家关于自考助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后,评审组对各家服务中心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就自学考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同时针对各家服务中心的特点,就如何更加规范发展助学工作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