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保障高考、中考顺利实施
宿迁市201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9日进行,中考将于6月15—17日进行,为切实做好高考、中考前期准备工作,为实现宿迁市“平安招考”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市招委、市教育局结合宿迁市实际,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全力为高考中考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1、建立健全考试组织机构。在市招委领导下,成立市、县(区)高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机构。市招委专门印发了《关于成立宿迁市2014年高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宿招委〔2014〕7号),明确领导小组责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依靠政府行为,形成安全保障合力,确保“两考”安全、平稳、顺利。
2、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育局与县(区)教育局签订高考中考组织工作责任状;市、县教育局与考点主任签订高考中考组织工作责任状;选派监考教师学校校长签订诚信监考教育责任书;送考学校校长签订诚信教育责任书;试卷安全保密员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监考员签订诚信监考责任书;班主任签订诚信教育责任书;所有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3、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由市、县(区)招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各级招委工作协调会,协调宣传、纪检监察、公安、保密、卫生、食品监督、交通、建设、城管、环保、供电和电信等部门,联防联控,形成合力,全力保障“两考”安全、有序进行。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两考”,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4、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江苏省普通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苏招委〔2010〕6号),结合宿迁市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宿迁市高考、中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宿招委〔2014〕8号,预设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细化处置程序和处置办法,落实有关部门责任,确保应有预案、对有良策。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指挥有力、处置得当。
5、建立健全通讯指挥系统。各级高考、中考领导小组及各职能部门、机构,都明确三个责任联系人及联络电话。对明确的固定电话和加密传真,安排专人值班,确保考试指令、信息畅通无阻。根据标准化考点管理办法规定,各级考区还指定专人负责普通高考网上应急指挥与考试综合业务系统的值守,届时将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和考试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