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淮安
字体

淮阴区出台教育招生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暂行办法

   

    2013年招生考试工作在即。为加强各类招生考试管理,维护教育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公开环境,淮阴区教育局近期专门就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下发文件。

文件明确规定:一是对出现考生替他人参考,考生未在规定座位考试,未按规定程序处理领取、启封、核对、分发试卷及答题卡、草稿纸,监考员在考试区域使用手机等情况,相关当事人职称推迟评定一年,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二是对造成考生交通、食品或人身安全伤害,试卷泄密、丢失、破损、遗漏或装错袋,发错考试信号,为考生舞弊提供方便等情况,相关当事人年度考评定为不合格,职称推迟评定三年,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的,还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文件还具体明确了适用招生考试范围,即市级及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页面

打印 打印此页
上一篇:金湖采取四项措施确保高中考通信安全 下一篇:洪泽做好三到位全力确保平安高考

搜索失败

搜索内容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