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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积极营造良好的高、中考考试环境

 

随着高、中考时间的临近,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苏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金湖县公安局、金湖县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在高、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学校、考点和考生住地周边环境哭声污染。公告发布在金湖政府网、金湖论坛,并通过金湖电台、电视台、金湖报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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