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在全县高考、中考考生中
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近日,涟水县高校招生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高、中考考生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涟招委〔2011〕7号),要求各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市会议精神,全面部署落实今年的高、中考组织工作,为保证所有高、中考考生诚信考试,维护招生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平性,决定在所有应试考生中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文件要求所有涉考各校,一是要深刻理解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诚信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考生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一个学校校风、教风、学风、考风和地方社会风气的重要体现。二是要切实加强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各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及时成立诚信考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校长亲自抓,分管校长和级部主任具体抓,班主任全面抓,课任教师共同抓。层层落实责任,签订考风考纪教育责任状。要迅速拿出详细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教育活动。三是要努力提高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应有效果。各校要通过校会、班团会、家长会、主题教育会等活动以及集中签订承诺书形式,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使每个考生都能明白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文,并通过近几年我县各类考试中个别违纪舞弊考生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让考生明白违纪舞弊的严重后果与沉重代价。
招生办将组织教育局相关业务科室对各校的诚信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