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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主考:南京师范大学

    一、申报的专业和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的2个专业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上述专业考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方可报名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论文答辩成绩当次毕业日有效,逾期不能毕业的应重新参加论文评审与答辩。报名材料、费用不退。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间:论文评审和答辩每年两次,上交论文的时间:上半年定于3月10至3月31日止;下半年:9月10至9月30日止(以汇款的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提供本科报考资格审批表、单科合格证、免考申请表等三种材料的复印件。

    3、论文初稿一篇(论文封面格式见附页)。

    4、论文评审答辩费每人200元。

    5、已发表的论文不能再用。如在论文撰写中有弄虚作假,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所有的信件,务必写上考生专业、准考证号、邮编和详细通信地址,寄到“南京市文苑路1号,邮编210046,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收”。逾期概不受理。

    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修改后,我校相关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邮编、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考生必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答辩。

    三、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在下列范围内选择: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材与教法的研究;与本学科教育教学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研究。

    2、论文应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请他人代作或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按不合格论处。公开发表的论文以毕业前两年为限(时间以版权页为准)。论文字数要求在3500-8000左右,少于3000个字视为不合格。正文前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提要,概括论文的中心论题、基本观点方法和结论,论文末应注明论文中引文的出处,同时应附有作者撰写论文时所新闻记者的文献、参考资料的书目、页次。

    3、论文写好后,应按以下要求打印:用A4纸打印纸打印(标题用宋体二号,正文用仿宋小四号,1.5倍行距打印),在论文页面左端装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取消评审资格。

    考生注意:

    1、考生填写有关材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汇款单不许合用。

    2、考生参加答辩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本人自理。

    3、联系电话:025-8589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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