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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类部分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主考:江苏教育学院

    一、申报的专业和条件

    本院主考师范类本科专为: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历史学、英语和公共事业管理共十个专业。上述专业考生完成考试计划规定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者,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参加论文评审和答辩。

    二、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间:论文评审和答辩每年两次,报名时间为上半年3月10日至3月31日止;下半年9月10日至9月30日止(以汇款的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处理。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专业所有开考课程的单科合格成绩证明或复印件。

    2、论文初稿一篇(具体要求见第三项)。

    3、考生本人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E-mail地址。

    以上材料请用挂号信寄到“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教育学院51号信箱江苏省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收,邮编210013”。信封上请注明专业名称。

    有关费用:论文评审答辩费每人200元,由考生按上述地址直接邮汇到江苏省教育学院组学考试办公室,汇款单上应写明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号、邮编和通信地址,逾期不予受理。

    论文答辩时间、地点:考生根据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论文修改后,我院相关各系根据报名者提供的邮编、地址另行通知考生,考生携带定稿论文一式三份在指定的时间来我院参加论文答辩。答辩地点在江苏教育学院。

    三、论文写作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在下列范围内选择:本专业基础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育教学理论的研究;本学科教材与专利法的研究;与本学科教育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研究。

    2、论文应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请他人代作或抄袭他人作品,如由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不合格论处。公开发表的论文以毕业前两年为限(时间以版权页为准)。论文字数要求在3500-8000左右,少于3000个字视为不合格。正文前应有300字左右的论文提要,概括论文的中心论题、基本观点方法和结论,论文末应注明论文中引文的出处,同时应附有作者撰写论文时所阅读的文献、参考资料的书目、页次。为了帮助考生写好论文,我们精心编选了各学科自考的优秀论文,并组织我院教师对论文进行评点,书名为《论文选评与写作导引》,需要的考生可直接将书款和邮费汇到上述地址,我们将尽快邮寄给考生。

    3、论文写好后,应按以下要求打印:用A4纸打印纸打印(标题用宋体二号,正文用宋小四号,1.5倍行距),在论文页面左端装订。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论文取消评审资格。

    4、论文的封面按附页格式打印,并在论文的封面上填写好有关内容。

    提醒考生注意:

    1、考生填写有关材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汇款单不许合用。

    2、不符合条件、不按时寄交论文、单科合格证书和评审费者,一律不得参加评审,所寄评审费概不退还。

    3、本次论文不合格者,下次应重新申报并交纳相关费用。

    4、联系电话:025-8375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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