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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自〔2019〕40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计算机及应用本科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根据南京大学《关于不再主考自考计算机及应用本科专业的申请》,经研究并重新遴选主考学校,决定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前,该专业的主考工作仍由南京大学负责完成,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南京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已取得南京大学毕业证书且符合南京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仍可申请南京大学的学位,学位发放的截止时间以南京大学公布的为准。

二、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变更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符合本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署盖章的毕业证书,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学位。

    三、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名称和代码的通知》(苏教考自〔2019〕12号)的相关规定,我省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本科专业的名称将调整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调整时间另行通知。专业名称调整的过渡期间,该专业毕业证书发放按照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该专业主考学校调整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及时准确地向考生宣传有关政策,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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