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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召开
 
 
1月21日,省教育厅召开2010年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省教育厅厅长、省委教育工委书记沈健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动全省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持续发展。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胡金波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湘宁、朱卫国、倪道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李世恺、步锦昆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总结回顾了前一阶段我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自去年6月12日全省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五严”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广大中小学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坚决拥护和高度认可。具体体现在,一是宣传高考情况明显好转,绝大多数学校都能做到不宣传高考成绩、不宣传升学率、不炒作“高考状元”;二是违规招生问题得到制止,全省绝大部分高中都能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的规定;三是节假日补课现象基本遏制;四是学生课业负担总体减轻,家长普遍认为,孩子们的笑声多了,越来越阳光、活泼、健康了;五是素质教育氛围初步形成。
  沈健在讲话中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最近,省政府罗志军省长和曹卫星副省长对我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高度评价了我省前一阶段工作的成绩和效果,明确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方针、重点和要求。他强调,全省教育工作者特别是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勇挑重担,齐心协力,坚定不移、坚信不疑、坚持不懈地深入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真心实意实施素质教育,以实际工作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教育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学习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新的动力,切实把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开创我省素质教育工作新局面。
  沈健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对今后我省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作出了部署。他说,今后一段时期,各地要持续、深入、全面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努力使我省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满意、走在全国前列。一是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五严”规定落实到位。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精力到位,措施落实到位。要强化忧患意识,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要敢于破难点,善于打硬仗,强力推进,常抓不懈,综合治理。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减负”持续常态。各地要切实履行承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强化督查责任,兑现各市与省签订的责任书。要明确3个1/3:即省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普通高中,市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市直学校和县域中学,县(市、区)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县域中小学。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施加升学压力,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不到位,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过长,节假日违规补课,违规组织统考统测等行为,特别加强对上网上墙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执行情况的随机检查。各地必须在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提交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团,每月统计公布督查次数、接受督查学校数量、督查情况等有关内容。要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的督查。要不打招呼、不搞形式、不留情面,加强对来电来信反映的违规补课和考试情况作随机督查。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违规事件处理及时。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颁发的《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对违规学校要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年度考核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突出发挥教育现代化验收、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星级高中评估复审的导向作用。对违规办学行为督查不力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削减该地区在省级各项评优评先中的名额,在各类评估中从严审查。要加强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采用综合性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形成“谁违规谁担责”的态势,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追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四是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素质教育导向鲜明突出。2010年,省里将突出对六项工作的指导,逐步构建素质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校外教育的指导;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学校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五是加大培训力度,确保领导干部认识到位。省教育厅将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普通高中校长的轮训工作,通过轮训着力引导地方政府领导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提升教育局长领导和管理基础教育的水平;提升广大校长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办学、科学办学、民主办学的水平。
  沈健要求,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努力形成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省教育厅将在《新华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上设立专栏,增加专题简报印发频次,江苏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继续大力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系列报道,通过宣传报道,让各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沈健最后强调,全省教育系统一定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力争使我省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
  胡金波在总结讲话中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罗志军省长、曹卫星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沈健厅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要把会议精神特别是罗省长、曹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每一位班子成员、教育行政干部,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校,尽快形成校校规范办学行为、人人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全面落实会议要求。沈厅长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六个“加大力度”强调了工作态度和工作要求,六个“确保”指明了工作方向和工作目标。各地要认真回顾分析本地区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三是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按时放寒假,假期不补课、不返校,不提前开学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让学生过一个文明、轻松、快乐的寒假。
  会上,13个市教育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观看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题片(第二辑)。
  各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长,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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