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招考信息
字体


关于开展2023年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4号)精神,凡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已报名参加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已取得的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可以申请认定转入江苏。考生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的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3年2月28日,逾期不予补办。

网上申请的具体办法和操作流程详见《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江苏申请流程》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4日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页面

打印 打印此页
上一篇:江苏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因疫情防控退费申请须知 下一篇:2022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搜索失败

搜索内容不能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