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2022〕28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4号),为做好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高效统筹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有序、公平公正。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任务和安全保密双重职责,强化对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对关键时段、关键岗位的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追究问责。要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汇报。
2.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年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经验,认真落实《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0﹞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教育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校防组〔2022〕48号)等有关要求,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工作对接,将组考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因地制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强化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举措,切实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有效实现精准防控。按要求为每个考点配备防疫副主考,设置必要的隔离考场、隔离设施,原则上安排接种过疫苗的人员承担考务工作。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位。考前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加强疫情形势的分析研判,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相关组考防疫措施,稳妥做好考试组织工作。
3.严密考试组织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点考场管理,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强化考点手机存放管理,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各地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管理和维护升级,完善身份验证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进一步升级防范高科技作弊技术手段,确保考点考场无线电作弊信号有效屏蔽。加强考务人员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考场监考、考点巡考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要采取利用二代身份证校验个人信息的报名办法、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与校验设备等有效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应急预案,认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招生录取规范管理
4.加强报考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按照《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见附件)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异地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重点加强资格审查,省教育考试院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各地要加强工作协调联动,推进与有关主管部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主动会同有关高校,积极推进考生身份、报名照片、报名资格网上核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要加强工作统筹,原则上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各类免试入学和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手续。
5.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成人高等教育需求的分析预测,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因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按照脱产、业余、函授等不同学习形式科学合理安排高校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的专业要适当调减招生计划。各高校要按照202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按时完成计划编制等工作。
6.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地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等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内容。严格资格审核,严格招生程序,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严肃查处成人高校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恶性生源竞争行为。科学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录取新生达到接受高一层次教育的培养要求。
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和办学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的职责和权力,严禁高校委托中介、个人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代理招生;严禁违反国家关于报考医学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政策规定而擅自招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严禁招收在校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校须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三、进一步加强考生服务和新生资格复查
7.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综合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强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防疫组考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强化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积极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考试作弊入刑”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8.严格新生资格复查。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录取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
四、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9.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调查处理成人高校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022年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时间为11月5日、6日。考试依据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成人高校。
附件:1.2022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办法
2.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省教育厅
2022年9月7日
苏教考〔2022〕28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