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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准予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三)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下发的《2023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等教育优待信息表》,现对相关准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已在第一批公示名单中的除外)。公示时间:5月16日至5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联系。

如教育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5-83235974 

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准予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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