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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准予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公示(二)

 

根据公安部 教育部下发的《2023年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对象名单》,现对相关准予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已在第一批公示名单中的除外)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0日至5月5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处联系。

如教育部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25-83235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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