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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201123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有关高校:

为做好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23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校  招生  艺术  办法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1228印发

附件:  
1.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头 2. 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3.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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