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文件
苏教考社〔2007〕45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
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编制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有关高校:
现将《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编制工作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附件: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编制工作会议纪要
附件:
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
所学专业要求编制工作会议纪要
为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招生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于
一、关于统考学科分类和科目的设置
与会代表根据学科专业特性、统考要求等,对统考学科分类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应将原有的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和理科类等五个统考科类,调整为文史类、艺术类、理工类、经管类和医农类等五个科类;统考科目分类设置,每类考三门,除外语和计算机基础外,每个科类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再确定一门与专业科类相关的公共基础课,分别为:文史类和艺术类考大学语文,理工类考高等数学(一),经管类考高等数学(二),医农类考生物学基础。外语科目除文史类中部分考生报考日语专业需考日语外,其他均考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与报考非英语专业的考生的英语科目考试要求不同。
二、关于“要求”编制工作
经过讨论,会议认为: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原则上均须明确到具体的专业或科类,招生同专业应同“要求”。“要求”编制应于
三、关于考试大纲编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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