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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20181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

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和招生工作负总责,高校是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高校要根据教育部有关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确定相应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办法,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点细化特殊类型选拔测试中招生、业务、纪检等部门在组织、评价、监督环节中的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

二、严格过程管理,确保考试安全不出任何问题。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相关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要完整保存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面试、比赛等应全程录音录像并保证清晰可辨,保存时限不得少于4年。

    三、强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关信息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报名条件及报考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等),接受社会监督,重点防范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的“替考”现象,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按相关政策录取。

四、严肃考风考纪,依法依规处理招考违规行为。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涉及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应报省级考试机构作出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

 

附件:1.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2.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

      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201816



附件:  
1. 1.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2. 2.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 3. 3.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4. 江苏省教育厅1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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