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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招委〔2020〕2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加强规范管理,切实保障高考公平公正。

2020年高考面临特殊形势,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大背景下的一次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各地各高校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贯彻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的总体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具体举措。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治考、从严治招,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20年高考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062


附件:  
1. 招委会文件 2. 招委会文件 3. 苏招委〔2020〕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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