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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招委〔20195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校:

现将《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依法治考、从严治招,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9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955




附件:  
1. 苏招委〔2019〕5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2. 招委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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