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招[2008]46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09年普通 高校招生考试及2010届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现将《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和《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2.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 二○○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1: 200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时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二、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 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取得规定等级:①普通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②不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③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参加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参加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信息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超过三门。 (2)取得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其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信息技术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具体转换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往届生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要求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36号)规定执行。 未取得2007年度普通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均须取得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含信息技术)成绩,其等级要求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3)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7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对应的必修科目考试等级为D级的往届考生,按相关政策,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信息技术不作要求)。 持有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2008年度的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的应届生、往届生及社会考生,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 2.综合素质评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否则不得填报高考志愿。 三、报名办法 1.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往届生、社会人员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2),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2.报名时,考生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需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届生、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建档时均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汇总本地报名信息后,生成考生号,考生在体检、专业考试、填报志愿、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均使用考生号。 4.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应加强对考生的报名材料查验及资格审查工作。汇总上报后,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1.各市、县(市、区)招办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地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大专院校的在校生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尤其要杜绝高二年级的在校生报考。 五、照顾政策的信息采集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报名期间,还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3),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的审核手续。 六、几种特殊类型考生的报考办法 1.艺术、体育类考生的报考办法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并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发给《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高水平运动员的报考办法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4),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办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艺术特长生的报考办法 拟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在 七、报名及信息上报时间 全省高考报名时间为 按照《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文件规定,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不符合相应报考科类等级要求的,此类考生即使参加高考,也不得填报相应科类的高考志愿。各市、县(市、区)须在上报本地区报名信息前予以确认此类考生是否参加高考,删除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相关报名信息,并于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1)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办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级招办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特别是借考人员的报名工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数据审查和选修科目组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仍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狠刹考试违纪舞弊歪风、制止“考场腐败”的重要举措,也是考试组织过程中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办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考场腐败”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3.各级招办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及社会人员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准备到位、指导到位、操作到位、校核到位,确保2009年高考报名及信息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1、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2、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1-3、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1-4、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附件1-1: 详见《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1-2: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考籍号 毕业中学 考生类别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考籍所在地 借读学校名称及地点 申请 借考 理由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报名点 审 核 意 见 报名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借考地 县(市、 区)招 办审核 意见 县(市、区)招办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考生办理借考手续时,须携带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报名点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附件1-3: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户口所在地 县(市) 乡 村 组 市 区 街 号 辖区派出所 考生类别 □城应 □农应 □城往 □农往 照顾类型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基本情况 说明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 主管 部门 审核 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市招办 审核意见 市招办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表对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以上考生须在“照顾类型”栏中注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 二、考生到高考报名点领取此表,认真填写“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按照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填写完毕与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并交领表处,交表时间: 三、各省辖市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本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本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四、审核主管部门: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 3.少数民族考生由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 4.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招办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6.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省市侨办审核。 五、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本表一律无效。 六、本表仅作预采集有关信息用。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2009年江苏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附件1-4: 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 市: 县(市、区): 年 月 日 考籍号 姓 名 性别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来 源 身高(cm) 体重(kg) 报考专项 子项(位置) 所在中学或单位 意向 高校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 人 简 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学校(单位)学习(工作) 体育专项成绩 项目 比赛名称 比赛 时间 比赛 级别 名次 成绩 运动员等级 及证书编号 所在中学 (单位) 意见 责任教师、教练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校长、单位负责人(签字、公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县级 招生 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市级 招生 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填表说明 1.本表已包含《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表二的有关内容,考生无需另行填写表二。等级证书、注册证、成绩册、秩序册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后。所填内容必须核实清楚,达到准确无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2.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须在表中照片连接处加盖骑缝章。 3.“来源”为普通考生、专业队。 4.“体育专项成绩”只填符合报名条件的最高等级的最好成绩,其中“比赛级别”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运动员等级”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二级。 5.“报考专项”一栏只能填一个专项(田赛、径赛、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健美操、武术、射击、定向越野、棒垒球、跳水、围棋、跆拳道等),“子项(位置)”一栏填写一项具体项目或具体位置(如:田径中的 6.填写本表的考生,须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对其报考资格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加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与测试。 附件2: 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2010届普通高中二年级的在校生。 2.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准备参加2010年高考的高二年级在校生。 3.无普通高中和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而以高中同等学力报名参加2010年高考的社会考生,如需取得今年的报考资格,必须持有2006年及以前的初中毕业证书,方可报考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4.2009年当年不参加普通高考的2009届及以前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力的报考者。 5.外省户籍,在我省借读的2010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二年级的在校生,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 6.高一及以下年级的在校生不允许报考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 二、报名办法 高二年级在校生的报名以学籍为准,往届生的报名以户籍为准。2010届高二年级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其户口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省内2010届跨大市借读的高二年级在校生,须回原学籍学校报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考,经借读地招办同意,并须办理借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并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及考试费。 三、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1月3-4日,逾期不得补报。各市招办于 四、报名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 (1)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考籍号、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电话等。采用直接录入文字形式采集(详见附件2-2)。 (2)电子照片。2009届应届生由所在中学或市、县(区、市)招办负责电子照片采集。社会考生报名时在报名点当场拍照采集。 2.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兼普通类、体育兼普通类,考生必须选择其中一类作为报考意向。 3.考试科目。考生报名时必须选定必修和选修科目,以及参加本次考试的必修科目(含信息技术科目的选修模块),以便编制准考证号和安排考试。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时,须按报考普通类对必修、选修测试科目的选考要求,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在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录取时,两门选修科目测试等级可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五、考籍与成绩的转移 各地必须遵循学业水平测试与高考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1.关于外省考生成绩转入我省的办法。我省户籍但学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编排期间需出具外省省级考试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其学业水平测试在高考中的等级要求与我省考生一致),由我省报名地招办在考生成绩证明原件上加注该生考籍号,并盖章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审核。此项工作的截止时间为每年高考考场编排完毕前。 2.关于本省考生跨大市转移考籍的办法。本省考生如需跨大市转移考籍,应填写“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籍转移表”。转入的市、县(市、区)将原考籍和成绩等信息(含信息技术考试,下同)报省考试院高招处审核后,进行考籍信息和成绩信息的转移等处理工作,此项工作须在每年高考考场编排前办理完毕。考生考籍转移后其考籍号一律不变。 3.关于在大市范围内考生考籍转移的办法。在本大市范围内考生如要转移考籍,由各市招办及相关县(市、区)招办负责处理,但考籍号一律不变。 4.关于考籍转移的管理。各市招办应在规定上报截止时间内,统一将考籍转移的考生信息(跨县、区转移考籍的除外),分别用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或市招办集中批量进行修改。 六、有关政策规定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2.我省07届高中毕业生高考综合考试成绩或从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以按规定转为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但不享受加分参加划线和投档的政策。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只通知等级,不通知原始分。 七、注意事项 1.在发放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准考证时,要求每位考生必须签定江苏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各报名点应根据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有关表格,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并要求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3.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须将考生填报的有关表格、电子信息以及报名考试费等汇总后,报送县(市、区)招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招办须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认真进行复核。 附件:2-1、2010届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表 附件2-1: 江苏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所在学校或单位(全称) 市 县(市、区) 考 籍 号 报名点代码 学校代码 班级代码 姓 名 性 别 □1-男 □2-女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报考科类 意向 (单选) □1-普通类 □2-艺术类 □3 -体育类 □4-艺术兼报普通类 □5-体育兼报普通类 报考科目组 (单选) □45-选修科目: 物理、化学 ,必修科目: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47-选修科目: 物理、地理 ,必修科目:化学、生物、历史、政治、信息技术 □48-选修科目: 物理、政治 ,必修科目: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 □49-选修科目: 物理、生物 ,必修科目:化学、历史、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65-选修科目: 历史、化学 ,必修科目:物理、生物、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67-选修科目: 历史、地理 ,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信息技术 □68-选修科目: 历史、政治 ,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 □69-选修科目: 历史、生物 ,必修科目:物理、化学、政治、地理、信息技术 □00-艺术体育类(不兼报普通类)必修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 地理、信息技术 本次报考 必修科目 文化科目 (多选) □4-物理 □5-化学 □6-历史 □7-地理 □8-政治 □9-生物 信息技术 (单选) □1-网络技术应用 □2-多媒体技术应用 □3-算法与程序设计VB □4-算法与程序设计JAVA 注:请务必按本表背面的填写说明准确填写本表。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江苏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写说明 《江苏省2010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08年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负责填写。应届高中生考籍号的第一、第二位必须是该考生毕业的年份,社会考生考籍号的第一、第二位必须是该考生首次报名同届的年份。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更改手续)。 3.身份证件号:身份证号一般为18位号码。持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应填写证件名称,并填写相应号码。 4.所在学校或单位名称:应届普通高中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全称,其他考生需如实填写所在单位或补习学校。 5.联系电话: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考科类意向: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并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一经选定,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7. 报考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8.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慎重选择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考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全选,信息技术只可选择一个模块。 9.相片采集说明:考生相片一直用到高考,请认真照相,认真确认。 10.集体报名由学校组织,由外省转入我省或无高中学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直接报名,报名方法与在籍学生相同。 本表内容须经招生部门打印并再次经考生本人确认后方能生效。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jseea.cn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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