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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


苏教考招〔2023〕1号

 

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从2024年起,我省开设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和书法等6类省统考。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个方向,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具体各类省统考涵盖本科专业范围如下:

一、音乐类

1.音乐表演方向涵盖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

2.音乐教育方向涵盖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

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行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方向或音乐教育方向。

二、舞蹈类

舞蹈类涵盖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

三、表(导)演类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

2.服装表演方向涵盖专业:表演(服装表演)。

3.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专业:戏剧影视导演。

四、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涵盖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

五、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与设计类涵盖专业: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六、书法类

书法类涵盖专业:书法学。

七、有关说明

1.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省统考类别,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类别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戏曲类专业考试,可通过省际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3.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8个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普通类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4.各类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情况进行更新。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请各设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市、区)招办和有关中学。 

 

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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