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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考自〔2019〕14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江苏省2019年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名单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委托开考单位,各社会助学组织: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精神,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办〔201810号)要求,经研究,同意以下助学组织(详见附件)开展2019年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做好自考助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应以适当方式向考生宣传所辖区内助学组织。各助学组织应严格按照注册登记的专业和对象开展助学活动,切实规范招生行为,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做好助学工作方案的备案工作。

二、省教育考试院将不定期开展面向助学组织的督导活动,对办学过程出现问题的助学组织进行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警告,直至取消其登记备案资格,并反馈至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附件: 1. 2019年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名单

       2. 2019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全日制辅导助学组织名单

        3. 2019年面向社会开考业余辅导助学组织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5月23日


 


 


附件:  
1. 2019年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全日制辅导助学组织名单 2. 2019年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名单 3. 2019年面向社会开考业余辅导助学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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