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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示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优秀自考生的通知》(苏考委办〔2023〕2号)要求,经个人(集体)申报、单位推荐、材料审核、组织评审等程序,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匿名举报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5-83235805,83235893,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届时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以便联系。

 

附件:1.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美自考人”(集体)公示名单.docx

          2.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美自考人”(自考工作者)公示名单.docx

          3.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最美自考人”(优秀自考生)公示名单.docx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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