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第二次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工作的通知》中“拟参加高考的社会考生”的说明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07年第二次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高级)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07〕38号)文件中在 “考试对象”中提到 了“拟参加高考的社会考生”,具体说明如下: 1、持有有效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06、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准备参加高考的往届生,其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不做要求,不需要参加信息技术考试。 2、凡无有效的高考综合考试成绩可以转换,但准备参加高考的往届生,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与信息技术考试,且成绩必须达到高考报名的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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